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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務第五章 人身保險的種類

📌第三節 年金保險

《 台灣年金保險發展的背景》

一 高齡化社會的到來

65歲以上人口

達7%-高齡化社會 / 14 %-高齡社會(107年已達到)

20 %-超高齡社會(115年達到)

二 家庭結構的改變

大家庭制度濃縮為二代的「核心家庭

三 就業結構的變化

女性就業意願增高,勞動參與率逐漸增加;

老人勞動參與率偏低,變成政府及未來世代的沉重負擔

四 國民所得提升,但高齡者勞動率及所得偏低

五 年金保險趨勢的形成

 

《二 年金保險的意義與種類》

☝️年金是保險人承諾在被保險人「生存期間或以特定期間內

定期支付約定金額的一種契約

👉確定年金:

年金給付不以個人或被保險人的生存為條件

 

👉年金保險的種類

1 社會年金保險(政府主辦)

依保險事故分類:

A老年年金-屬於終身年金型態

B失能年金-普通失能年金

C遺屬年金-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給家屬用以保障以遺屬的未來生活

 

2 商業性年金保險(保險公司販賣)

被保險人「生存期間或特定期間內

依照契約一次或分期給付一定金額的保險契約

 

依交付保費方式:

躉繳年金保險 / 分期繳費年金保險

 

依照年金給付始期分類:

即期年金保險- 通常為躉繳保費

遞延年金保險- 通常為分期繳

 

依照年金給付方式分類:

[傳統型]

A一般終身年金保險

☝️於受領人「生存期間內

終身給付定額保險金,只要被保險人死亡,保險人即無給付的義務

 

B定期生存年金保險

👉指保險人僅在一定年限內給付年限過後即不再給付

(如被保險人於年限內死亡者,保險人亦不再給付)

 

[保證型(確定年金)]

☝️不論被保險人生存與否

A保證期間終身年金保險

不論被保險人於給付年金期間是否死亡

保險人能繼續給付保險金,至少到契約約定期間屆滿為止

 

B保證金額終身年金保險

年金受領人死亡後

保險人仍繼續給付年金予應得之人,直到給付總額等於保險金額為止

 

依照年金受人數分類:

A 個人年金保險

B 多數受領人年金保險

a 連生遺族年金

b 最後生存者年金

c 連生共存年金

C團體年金保險(企業年金)

以「團體」組成人員,為被保險人所訂的年金保險

主要用於企業所提供的退休、養老年金計劃中所投保的年金保險

 

依年金給付額是否固定分類:

A定額年金保險

B變額年金保險:可能因通貨膨脹或投資因素而變動

 

☝️年金「給付期間

要保人不得終止契約,或以保險契約為質,向保險人借款

☝️被保險人在契約有效期間內失蹤者,經法院宣告死亡時,

除有未支領之保證期間的年金金額外,

保險人根據判決內所「確定死亡時日」為準,不再付給付年金責任

但於日後發現被保險人生還時,應依契約約定

繼續給付年金,並補足中間未付年金

 

☝️年金保險受益人於被保險人生存期間為「被保險本人

☝️要保人於訂立契約時或被保險人「身故前」,得指定或變更身故受益人

☝️被保險人於生存期間每年第一次支領給付時,應出示可資證明被保險人生存的文件

 

☝️被保險人身故後仍有未支領的年金餘額時,被保險人身故受益人申領年金給付時,

應檢具下列文件:

保險單或騰本/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受益人身分證明

🖍️保險人逾應給付日未給付時應按年利一分加計利息給付

 

☝️年金給付後不可申請減少保額/解約/借款/減額繳清

 


3 年金保險中如被保險人身故,仍有未支領之年金餘額時,該餘額

(1)應作為要保人之遺產(2)其半數應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3)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4)應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2 年金保險中如被保險人身故,仍有未支領之年金餘額時,該餘額

(I)應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2)應給付給其他應得之人

(3)其半數應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4)應作為要保人之遗

 

2 養育子女期間,對家庭生活的保障責任隨子女的增加及成長一直上升,購買

(1)終身保險(2)遞增型定期壽險(3)生死合險

(4)遞減型定期壽險 較可符合被保險人的需要

3 年金保險要保人(1)不得行使契約撤銷權(2)得於年金開始給付前行使契約撤銷權

(3)得於保險單送達翌日起算十日內行使契約撒銷權

(4)得於保險單送達當日起算十日內行使契約撤銷權


3下列何者正確?

A.保證給付的年金保險,受益人得申請貼現給付

B.遞延年金保險在年金給付開始前如有保單借款,

給付開始時應就當時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保單借款本金計算年金金額;

C.保險人為避免以不實醫療證明詐領保險金,得經要保人同意調閱被保人就醫資料;

D.住院醫療費用保險期間以一年為原則 (1)ABCD(2)ABC (3)AD (4)BCD

1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最後生存者年金之受領人有2人以上,只要其中1人仍生存,

保險人就繼續依原定金額給付年金至最後1位受領人死亡為止

(2)定期保險通常以1年、5年、10年為期,亦有以要保人到達終身年齡為約定期限

(3)外勤業務員的危險性與每天坐辦公室的行政人員危險性差不多

(4)保險公司承保傷害保險時,需檢查被保險人的身體

 

4 台灣地區人口年齡結構因醫藥科學發達,死亡率降低而使得平均壽命延長,

近幾年來更因結婚率降低與生育率降低,高齡化人口所佔比例逐漸增加,

請問當生育率降低與高齡化人口增加會帶來什麼樣的影響?

(1)就業人口經濟負擔加重(2)經濟成長率降低(3)延後退休(4)以上皆是

1 遞延年金保險第二期以後保險費如未依約繳付,依保險法第一百十七條規定保險公司僅得

(1)減少年金金額(2)終止契約(3)解除契約(4)以上皆非

1 遞延年金開始給付前,被保險人失蹤經法院宣告死亡者,保險公司

(1)應返還已繳保險費或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

(2)除保證部分外,無繼續給付年金之責任(3)僅給付生存年金(4)應繼續給付年金

 

2 有關國民年金制度敘述何者有誤?

(1)提供老年年金、生育給付、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及喪葬給付等保障

(2)投保對象為年滿20歲以上未滿65歲於國內設有戶籍的國民

(3)投保對象須為沒有參加軍保、公教保、勞保及農保的國民

(4)被保險人死亡時按其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5個月喪葬給付

 

1 依據主管機關規定,下列何種保險不在保險法第107條喪葬費用保險金額上限計算範圍內

(1)年金保險(2)終身保險(3)傷害保險(4)簡易人壽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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