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說來看看乙級的資訊,意外看到這次考試又有些小修訂,

還好只有兩題做有修改而已,影響不大!

不過有聽說明年考題會全部改版,意思是這次最好要考上,

不然題目只要越來越難 (應該說它要求的細節越來越細) ~

 

104 年度烘焙食品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參考資料修訂對照表
修訂日期:104 年8 月5 日

 

項目

頁數

原內容

修訂後內容

壹、烘焙食品乙級

技術士技能檢定

術科應檢須知

一、一般性應檢須知

2

(十五) 應檢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應檢資格,

其成績以不及格論

(十五)應檢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扣考,不得繼續應檢,

其已檢定之術科成績以不及格論…

 

2

(十六) 應檢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

該項產品以零分計:

3.成品形狀或數量與題意不合者

(題意含備註說明)。

4.成品重量超過規定5%者或

不足規定5%者(如試題另有

規定者,依試題規定評分)。

5.成品平均重量超過規定5%者或

不足規定5%者,平均重量以取該項成品20%之重量平均。

(如試題另有規定者依試題規定評分)

(十六)應檢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該項產品以零分計:

3.成品形狀或數量或其他與題意

不合者(題意含特別規定)

4.成品重量不符規定者(如試題另有規定者,依試題規定評分)。

5.成品平均重量不符規定者,

平均重量以取該項成品20%之重量平均值。(如試題另有規定者,

依試題規定評分)

 

2

(十八)其他未盡事宜,除依考試院

頒訂之試場規則辦理及遵守檢定

場中之補充規定外,

並由各該考區負責人處理之。

(十八)未盡事項,依「技術士

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相關規定辦理。

二、專業性應檢須知

3

(一) 術科應檢者可自行選擇下列

三類項中之二類項應檢,

每類項有七至十四種產品,

測試前由單雙數各應檢人員

(或監評長)推介一人代表

抽出一支組合籤(單號組先抽),

再由監評長抽一種數量籤

以供測驗。抽測之產品需在

規定時限內製作完成。

(一)術科應檢者可自行選擇下列

三類項中之二類項應檢,

每類項有七至十四種產品,

測試前由單雙數各應檢人員

(或監評長)推介一人代表

抽出一支組合籤(單號組先抽,

抽出後回覆籤筒,再換雙號組抽),再由監評長抽一種數量籤

以供測驗。抽測之產品需在

規定時限內製作完成。

 

3

(二) 本職類有關制服之規定,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 條

暨食品良好衛生規範

第6 條第2 項第4 款

「食品作業場所內之作業人員,

工作時應穿戴整潔之工作衣帽(鞋)以防頭髮、頭屑及夾雜物落入

食品中,必要時應戴口罩」

暨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題

規則第39 條規定「依規定須穿著

制服之職類,未依規定穿著者,

不得進場應試。」之規定辦理,

術科成績以不及格論。

(應檢人服裝圖示及說明如附圖)

(二) 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

及試題規則第39 條第2 項規定

「依規定須穿著制服之職類,

未依規定穿著者,不得進場應試。」之規定辦理,

術科成績以不及格論。

(應檢人服裝圖示及說明如附圖)

 

3

(三) 製作說明:

1.應檢人進場僅可攜帶第10 頁之「指定參考配方表」

(不得使用其他格式之配方表),

原料及產品數量必須入場前計算

填入製作報告表中,

請使用藍(黑)色原子筆書寫,

依規定產品數量詳細填寫

原料名稱、百分比、重量,

經監評人員審查無誤後,

始得入工廠製作。

(三)製作說明:

1.應檢人進場僅可攜帶第10 頁之「指定參考配方表」

(配方表可至本中心網站首頁-

熱門主題-測試參考資料-07700

烘焙食品資料區下載使用,

但不得使用其他格式之配方表)

原料及產品數量必須

入場前計算填入製作報告表中,

請使用藍(黑)色原子筆書寫,

依規定產品數量詳細填寫

原料名稱、百分比、重量,

經監評人員審查無誤後,

始得入工廠製作。

 

5

(應檢人服裝圖示及說明如附圖)基於食品衛生安全及專業形象考量,

本職類有關制服之規定,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 條暨食品良好衛生規範

第6 條第2 項第4 款

「食品作業場所內之作業人員,

工作時應穿戴整潔之工作衣帽(鞋)以防頭髮、頭屑及夾雜物落入

食品中,必要時應戴口罩」

暨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題規則第39 條規定「依規定須穿著制服

之職類,未依規定穿著者,

不得進場應試。」之規定辦理

術科成績以不及格論。

(應檢人服裝圖示及說明如附圖)基於食品衛生安全及專業形象考量,

本職類有關制服之規定,

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題規則第39 條第2 項規定

「依規定須穿著制服之職類,

未依規定穿著者,

不得進場應試。」之規定辦理,

術科成績以不及格論。

貳、烘焙食品乙級

技術士技能檢定

術科指定

參考配方表

10

註:1.本表由應檢人試前填寫,

可攜入考場參考,只准填

原料名稱及配方百分,

如夾帶其他資料則配方制定

該大項以零分計。

(不夠填寫,自行影印)

註:1.本表由應檢人試前填寫,

可攜入考場參考,只准填

原料名稱及配方百分比,如夾帶

其他資料則配方制定該大項

以零分計。(不夠填寫,自行影印或至本中心網站首頁-熱門主題-測試參考資料-0770烘焙食品資料區下載使用,但不得使用

其他格式之配方表)

肆、烘焙食品乙級

技術士技能檢定

術科試題數量表

─麵包項H

(077-900201H)

19

備註:

2.新鮮酵母限用3.5%

(或即發酵母粉限用1.2%)

以下。

(三) 特別規定:

2.新鮮酵母限用3.5%

(或低糖用即發酵母粉

限用1.2%)以下。

伍、烘焙食品乙級

技術士技能檢定

術科試題數量表

-西點蛋糕項

A(077-900202A)

22

(二) 試題名稱及編號:

鮮奶油玫瑰花戚風裝飾蛋糕

(077-900202A)

1.製作每個麵糊重300 公克,

直徑8 吋戚風蛋糕4 個,

取其中兩個組合,

以鮮奶油裝飾成一個蛋糕。

2.製作每個麵糊重300 公克,

直徑8 吋戚風蛋糕5 個,

取其中兩個組合,

以鮮奶油裝飾成一個蛋糕。

3.製作每個麵糊重300 公克,

直徑8 吋戚風蛋糕6 個,

取其中兩個組合,

以鮮奶油裝飾成一個蛋糕。

試題名稱及編號:

鮮奶油玫瑰花戚風裝飾蛋糕

(077-900202A)

1.製作每個麵糊重300 公克,

直徑8 吋戚風蛋糕3 個,

取其中兩個組合,

以鮮奶油裝飾成一個蛋糕。

2.製作每個麵糊重300 公克,

直徑8 吋戚風蛋糕4 個,

取其中兩個組合,

以鮮奶油裝飾成一個蛋糕。

3.製作每個麵糊重300 公克,

直徑8 吋戚風蛋糕5 個,

取其中兩個組合,

以鮮奶油裝飾成一個蛋糕。

烘焙食品乙級

技術士技能檢定

術科試題數量表

-麵包項、

西點蛋糕項、餅乾項

12-42

麵包A-J

西點蛋糕A-N

餅乾A-G

備註:

麵包A-J

西點蛋糕A-N

餅乾A-G

(三) 特別規定:

以零分計情形種類表

44

3.成品形狀或數量與題意不合者

(題意含備註說明)。

4.成品重量超過規定5%或不足

規定5%者(如試題另有規定者,

依試題規定評分)。

5.成品平均重量超過規定5%者或

不足規定5%者,平均重量以取

該項成品20%之重量平均值。

(如試題另有規定者依試題規定評分)

3.成品形狀或數量或其他與

題意不合者(題意含特別規定)。

4.成品重量不符規定者

(如試題另有規定者,

依試題規定評分)。

5.成品平均重量不符規定者,

平均重量以取該項成品20%之

重量平均值。

(如試題另有規定者依試題規定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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